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于1947年4月4日建立,是聯合國所屬專門組織之一,也是政府間的國際航空組織。它的總部設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,現有成員國150多個。其主旨是根據安全和有秩序的辦法展開,使國際航運業務建立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,并予以完善和經濟的運營。其常設領導組織是理事會,由大會選出的成員國組成。我國是該組織的成員國,也是理事國之一。
為了展開國際民航作業,國際民航組織曾做了下列各項作業:
1、建立各國平緩溝通空中通過權。
2、簡化飛機進出的海關、移民局和檢疫所的手續。
3、規則各機場的導航、通訊、氣象、情報等設備以及空中交通管制系統。
4、編印15種國際民航言語。
5、鼓舞各國改進飛機的功能。
6、在聯運、票價、表格和單據共同等方面,也做了一些作業。
二、國際航空運送協會
國際航空運送協會是各國航空運送企業之間的聯合組織,會員有必要是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成員國的空運企業。